各镇、街道,开发区,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: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规定和市人社局工作安排,我县定于近期开展全县劳务派遣企业2021年度经营情况检查。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转发给你们,年检材料如下:
1、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(附件1);
2、设立子公司、分公司基本情况表(附件2);
3、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(附件3);
4、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(附件4);
5、经营情况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;
6、2020年全年12个月的员工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凭证会员工签字的工资发放凭证;
7、2020年全年12个月的劳务派遣单位参保缴费凭证;
8、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;
9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。
材料1-5需要提供原件和电子版(原件加盖公章,电子版发邮箱),材料6-9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核对后返还),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2月26日前上报至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(填写数据为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数据),对逾期不提交、提交虚假材料以及年检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,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。
地 点;惠民县城文安路166号
电 话:8197037
邮 箱:hmldbzjc@163.com
附件:1、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;附件1: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表.doc
2、设立子公司、分公司基本情况表;附件2: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、分公司基本情况表.doc
3、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;附件3: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.doc
4、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;附件4: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.doc
5、市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检查工作通知